在判決書上清楚地可以看到,父親當時確實在判決書上簽名做實。承認了錢是在自己的手裡,聽到這裡的付大爺忍不住告訴大家這其中藏著的秘密。他表示當時離正式開庭還有兩天時間,女兒那是曾給自己發來信息,表示如果當時自己不承認錢在自己手上的話,那她就去「死」這一類的話。 當時雖然父女存在矛盾,但是要付大爺看著女兒出事的話,自己還是不願意的,所以當時才會承認錢在自己的手上。可是現在付大爺的老伴需要這一筆錢救命,在沒有其他辦法的情況之下才迫不得已來找女兒,來找女兒要這一筆救命錢。雙方都表示錢不在自己的手裡,那這些錢到底在誰的手裡呢? 如果這些錢確實在付大姐的手裡的話,作為女兒為什麼不願出錢呢?在一幫人的爭吵下才得知。早幾年,付大爺的老家面臨著拆遷,拆遷費和土地費一共100多萬元,可是拆遷費前腳剛剛到手,後腳就全部到了付大爺兒子的口袋,付大爺的兒子拿到這筆錢之後,首先為自己添置了一輛價值30萬元的豪車,而其餘的則是如數投資到自己的農村裡。付大爺的兩個女兒則分毫未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