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一想,我還是決定把錢給兒子吧。畢竟親情是錢買不來的,以後兒子過上好日子,也不會不管我們老兩口。而且我們出了這麼多的錢,等老了的時候,或許也會把我們接過去養老,想著晚年的美好日子,我竟還有些期待。
內心掙扎了一番後,我還是決定把這50萬(約225萬台幣)全給兒子買房,自己就不留錢了。反正我和老伴現在還能動,再幹個十年不是問題,欠下的債務呢,就能還多少還多少,要是還不了,那就讓兒子還。
決定後,我給兒子打了電話,問他什麼時候買房,到時候我把錢送過去。兒子聽我這麼說,也沒有表現的很興奮,只是淡淡的告訴我,買房的那天會給我打電話的。對於兒子的反應,我還是有些失望,但也理解,畢竟這就是父母和子女的區別,我們這些做父母的,為他們付出再多,也像理所應當一樣。
我也沒多想,手裡捏著這些錢,繼續努力工作。從現在開始,我就得盤算著還錢了,先把借錢少的人家還上,借的多的,也該一點點還,我給自己定了個計劃,等到65歲之前,爭取把所有的債務全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