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離婚後,就把兩個孩子託付給我父母照顧,一個人去縣城打工。 現在已經過去一年多的時間,我的工資一個月能賺4000,而且我還租了一個小房子,把兩個女兒都接過來,大女兒上學,小女兒上幼兒園。 我一個人養確實有點吃力,好在我爸媽能幫我。 離婚之後我前夫急著再娶,可我們離婚的原因在村子裡都傳遍了,還有他脾氣不好大家也都知道,沒有人願意把女兒嫁給他,所以他這一年多託了好幾個媒人也沒能再結上婚。 然後又找人來跟我說情,說他媽願意原諒我,可以回去復婚了。 我對說情的人說,「請你轉告他,別再痴心妄想了,我現在過得很好,跟兩個女兒很幸福,絕對不會再回去跳那個火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