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說:「都是一家人,沒必要計較那麼多,計較太多太見外了,所以你要大度一點,畢竟我弟要結婚了,他也沒有錢買房,作為姐夫,你就應該多多幫忙,我們家很窮你也知道,我爸媽根本買不起房,所以只能依靠我們」。
我回應:「你弟結婚關我屁事,你有什麼資格把我的房子拱手讓人,失婚,我不想再縱容你了,也不想再為你們一家付出,更不想讓我爸媽的房子被你們家霸占,所以我寧願不要這樣的婚姻,我也不會傷了我父母的心。」
說完我直接帶著老婆去民政局離了婚,離了婚之後我也把小舅子趕了出去,然後也拿回了房子,為了房子不再被別人惦記我直接看我爸媽搬過來住,從此為他們養老。
老婆當時也後悔得不得了,因為她失去我之後,生活過得很慘,不但被娘家嫌棄,還被別人討厭,所以她腸子都悔青了,看到她那樣,雖然很可憐,但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所以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怪不了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