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然後就跪下來求著我丈夫不要跟我離婚,因為我跟男閨蜜真的沒有什麼而且跟他離婚的話,我也捨不得孩子。所以當時我就求他不要跟我分開,不要跟我離婚,我跟男閨蜜真的沒有什麼,可是不管我怎麼哭怎麼求都沒有用。
最後他還是把我拉去了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之後我只能去男閨蜜家寄宿,因為只有他會安慰我,也只有他能夠給我溫暖,因為在現在這種情況只有他站在我這邊,投靠他才是最靠譜的,不然我就得流落街頭了。
所以說有時候有個男閨蜜真心地幫你也挺好的,不管在任何時候他都不會嫌棄你,老公還有可能把你趕出家門,但男閨蜜不會。
結束語:
大多數男女閨蜜之間都沒有單純的友誼,可能只有你自己相信,但別人不相信,所以奉勸那些有了對象或者是結了婚的男人或者女人都要跟所謂的男閨蜜或者女閨蜜保持一定的距離,以免讓人產生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