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從小住阿嬤家!年老媽媽「要求每月2.7萬扶養費」被拒絕 兒子辯「她根本沒盡責」法官判勝訴

2023-02-11     呂純弘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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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法官認為,以謝女目前的健康狀況來說,的確無法自己維持生活,所以兒子有扶養她的必要,但是有鑑於她在兒子出生後,就幾乎沒有照顧、扶養過他,連扶養費也不曾支付,因此判定她「有未盡扶養義務事實」,亦即兒子根本不需要支付她所要求的2.7萬元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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