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子我就成為無家可歸的小孩,家裡的親戚沒人想領養我,
但族長一發令下,讓當時還沒小孩的堂叔領養我,但我還是在父母的名下。
爺爺奶奶每個月給把賠償金分一點點當成撫養費給我的堂叔。
雖然是同宗的,但堂叔家裡我家比較遠,平常爺爺奶奶也照顧不了我。
他們都不知道我過的是怎麼的生活。
堂嬸每天放學後都教我種菜,還劃了一塊地給我種自己的。
告訴我,3個月後,這裡長出什麼我就只能吃什麼。
就這樣子到了10歲,本來長得好好的菜地突然就都是蟲子和黑斑病。
我不得不去偷別人的菜,回來種然後摘掉假裝自己的還好好。
但第二天堂嬸就發現了,打了我好幾個手掌,罰我沒有飯吃。
沒辦法,我只能好好把菜種好,跟堂嬸賒賬買菜吃,
以後要拿種出來的菜還給她,而且還要做家務活懲罰我偷別人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