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人重視,也不必一味的委曲求全,更不必再繼續付出。有些道理講不明白,無法在家庭中感覺到真正的平等。如果不能為自己爭取到更高的家庭地位,就要選擇放手。
夫妻之間的感情,不應該因為生了女兒,就變得有隔閡。更不應該因為要不要二胎,變成離不離婚的理由。女人有權利作出選擇,夫妻兩個人可以商量。但是作為婆婆,不能夠強迫兒媳去做什麼。
婆媳關係如果不和諧,要看矛盾的點究竟在哪裡。兩個人之間的觀念有很大的差距,丈夫就應該做一個橋樑,要去縮短婆婆和兒媳之間的觀念差距。如果丈夫只是和婆婆站在一起,不能夠帶兒媳融入這個家庭中,也不能聽從兒媳的意見,有一個尊重她的態度,那麼距離感依然存在,家庭也很難和睦。
今日話題:
如果生了女兒不被婆家人重視,你會怎麼做?
歡迎來留言,說說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