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的是,老伴在65歲那年突然查出來得了肺癌,由於那幾年老伴身體一直很棒,我們也沒有考慮查體,這成了我們永久的遺憾和痛苦。
老伴查出來的時候已經是晚期了,早已失去了手術機會。
老伴是在醫院裡走的,住院的那兩個月,我給公司的領導請了假,我說了家裡的特殊情況,他們非常理解我,說等我什麼時候想回去上班的時候隨時歡迎我回去。
那兩個月,我衣不解帶地照顧老伴。
女兒有時候來替替我,讓我休息一會兒。
女兒在工廠打工,我也不能占用她太多時間,畢竟她也得掙錢養家餬口。
女婿只是象徵性地過來幾次,他從來沒有問過我老伴的醫療費怎麼交,手裡的錢夠不夠?
他都是藉口工作忙,有時來病房裡一站,停留個三五分鐘馬上就走了。
一天老伴對我說:「咱們以前怎麼那麼傻呀!幹嘛拿出幾十萬塊錢給他們買房子呀?
你看他們現在對咱們的態度太讓人傷心了」我趕緊安慰老伴說:「我們把錢已經給他們了,就不要後悔了,再說也沒有給外人。
放心,咱們手裡的錢足夠你治病的」後來,女兒送過來了10000 塊錢(約4萬5台幣)我們的心裡才稍微安慰了一些。
不在於錢多錢少,至少她得知道孝敬父母。
當時我甚至都想過,要是我手裡的錢不夠給老伴治病的,我就把房子賣了。
我家的房子是40坪的,還是學區房,附近有菜市場,位置非常便利,我打聽過能賣90多萬(約400萬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