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送我回到出租屋樓下,要了我的電話,我心中小鹿亂撞,像進了蜜罐一樣甜。
從那天開始,我的生活中開始有了他的影子。他總能以各種方式,各種理由給我打電話或者是發信息。
我對他本就有好感,還曾暗戀過他,他主動示好,我很快便在他的溫柔關懷中淪陷。
我跟他結婚了,是閃婚,也是裸婚。
我家庭不好,他爸媽看不上我,可他說這輩子非我不娶。我們倆從各自家裡,將戶口本偷拿出來,去民政局登記。
他爸媽知道後,直言以後都不會幫他,還要跟他斷絕關係。我爸媽知道後,也被氣得不輕,說我這樣做只會害了自己。
我媽說:「你也太不懂事了,這麼多年的書,真是白讀了,你真的以為虛無縹緲的愛情可以飲水飽嗎?真的可以牽手過一輩子嗎?你太天真了,以後有你受的。」
沒想到我媽一語成讖,我們在登記結婚的第3年,再次走進民政局,不過這次是登記離婚,還是他強硬起訴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