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車禍「2國中妹遭撞亡」!家屬1原因「不能領180萬補償金」

2025-05-21     喬峰傳     反饋
3/3
讓家屬更加心痛的是,在辦理相驗程序時發現,他們竟然無法申請180萬元的被害補償金。這是因為根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0條明確規定,若事故屬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可請求給付或補償的範疇,則不在補償對象之列。這也就是說,因為這起事件屬於交通事故過失致死案件,死者家屬只能透過汽車強制險進行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