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俊曄的「神秘領證」要說這樁婚姻的操作,還真夠離奇的。
按台灣地區《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規定,境外婚姻必須在台灣完成公開儀式及證人見證,方可被法律承認。
可問題是——具俊曄和大S只在韓國登記,並未在台灣補辦相關手續。
更有趣的是,韓國的《家族關係登記法》允許單方面遞交資料就能完成婚姻登記。
聽上去,仿佛只要你心誠,登記處就會「有求必應」。
網友調侃:「這婚姻也太隨性了吧?
不就是一場『獨角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