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見帳單上,老公羅列了和我結婚以來所有的花銷,就連生孩子養孩子的花銷也一併算在了裡面,另外還額外加了一條,他每月孝敬給他爸媽的4000塊錢生活費,也要我平攤一半。
我以為老公開玩笑呢,畢竟誰家夫妻會分得這麼清楚,更何況還是秋後算帳。
可他卻嚴肅認真地跟我說,你壓根不是真心和我過日子,否則你不會先斬後奏把你的婚前房過戶給你爸媽。咱倆是夫妻,你卻瞞著我,擺明就是沒把我放在心上,不考慮我的感受。
我覺得老公有些無理取鬧,要不是婆婆和他整日在我面前惦記我的婚前房,我會迫不及待把房子過戶到我父母的名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