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如果把錢都給了子女呢?
有個做生意的王阿姨,老伴兒早早過世了,自己開了兩家五金店,兩個兒子,沒有女兒。
老大沒上大學,高中畢業之後就一直在店裡跟王阿姨一起做生意,本來王阿姨打算等老二結了婚,就把店鋪交給老大,讓老大帶著老二做生意,結果老二還沒娶媳婦,老大媳婦就開始各種抱怨:不公平,你給她那麼多彩禮,也得給我補償!
這下老太太心寒了,原本打算把生意交出來,這次也決定不交了。
如果把錢都給了孩子們,將來自己有個病痛的,從孩子手裡拿錢肯定不容易。
其實這位阿姨的做法還是比較靠譜的,自己留一部分養老錢,孩子們有困難的時候盡力幫一點,留點養老錢也不是私心,也是為了減輕孩子們的負擔,假如把錢一下子都給了孩子們,現在年輕人消費觀念不同,花銷大,給了孩子們不一定能留住,等將來生病了,再讓孩子拿錢出來,孩子們也會感覺壓力大,如果你再提之前我不是給了你們錢嗎?
那種感覺就像是談戀愛分手了,把之前花的錢要回來的,雙方都會感覺彆扭。
或許我們應該學學林則徐的家訓: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麼,賢而多財,則損其志;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麼,愚而多財,益增其過。
對錢別看的太重,孩子有困難適當幫助,也要給自己留養老錢。
這才是明智的選擇。
一分鐘認識我:親愛的,我是木棉媽媽,孩子為什麼動手能力差?
孩子為什麼不愛吃青菜?
孩子怕人、膽小是怎麼回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