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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以後,我一直住在這裡,他們家的房子比我們家的大多了,是36坪的,而且是一樓很方便。
我家是樓頂,爬上爬下特別費力。 小霞去市裡上班以後,我打電話對她說:「女兒,要不我搬回小房子裡住吧。
把這個大房子租出去,每年能賺十幾二十萬呢,到時候把房租給你,我一個人住這裡可惜了。」 小霞趕緊說:「媽,你想哪裡去了呀?
你在這裡生活了這麼多年了,已經習慣了這裡的一切,你可不能回去,你要是回去了,我回家的時候怎麼辦呀?
媽在,家就在。」 女兒的話一下子讓我淚水漣漣,媽在家就在這句話聽起來那麼熟悉,那麼悅耳。
那天,小霞從市裡回來了,一進門就喊媽,遞給我一個信封。 我接過信封一看,裡面是一沓錢,我數了一下,整整是30000塊。
小霞說這是她頭一回領到薪水,一共發了35000塊錢,她只留下了5000塊錢的生活費,其餘的30000塊錢全拿回來了。
她說:「媽,這10年你是怎麼疼我的,我心裡一清二楚。
現在終於有能力孝敬你了,這30000塊錢給你,你給自己買身新衣服,買點好吃的東西吧。這些年我幾乎沒見過你穿新衣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