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轉機卻是因為秀琳媽的一場大病,聞訊她媽病危,我媽也特意讓我請假從南方趕回來,我和秀琳輪流護理。
她媽在一次醒來後,拉著我和秀琳的手說,我若走了,除了放心不下二丫頭,就是你們兩個,但二丫頭有你倆的照顧我也不擔心了。
可是你倆都是苦命的孩子,這麼大了還都一個人,一個在南方一個在這邊都自己過自己的日子,多苦呀,我就是走也閉不上眼哪! 媽求你們一件事,這是老話了。
趁我活著還有一口氣,你倆能不能在一起,就像小時候那樣,在一起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
只要你倆能在一起互相有個照應,我就會放心地走了……
這個台階雖然不好下,可是為了答應老人的願望,我和秀琳還是答應了。
秀琳媽一看我倆都應允了,就趁熱打鐵地說,下午你們就都回去取戶口本,明天領證給我看,我一看到或許就好了。
我和秀琳覺得她媽就像個小孩子一樣。 可都無奈按著她的要求去做了。
或許還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秀琳媽,不對,現在已經是我的丈母娘了,竟神奇般地越來越好。
那些天是我這些年我最開心的時候,因為我看到我們倆家人的臉上都掛著微笑。
等丈母娘出院了,我決定回南方繼續工作。
但丈母娘卻對我說,你和秀琳既然都成家了,就別總分開了,我和你媽早就想抱孫子了。我想也是,就回到南方到公司辦理了離職手續。
回到這邊城裡又找了一份相同專業的工作,雖然工資上相差兩千多元(約1萬台幣),但畢竟也算能夠養家度日了。 我和秀琳雖然是被丈母娘逼著結了婚。
在一起生活後,她也沒有拒絕履行做妻子的義務,可她卻還是如以前一樣,一句話都不說,我沒有怪她,我知道,在她心裡有個坎無法過去。
那就是她嫁給了我哥後又嫁給了我,這在外人看來就是一個笑話,於她而言好像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