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嫁女兒,聘金、婚房、三金一應俱全,我們倒好,彩禮錢象徵性要了一點錢,陪嫁了一套全款婚房。
連辦婚禮的錢也是我們出的,只因我們一提到錢,親家就鬼哭狼嚎的,說我們要把他們往死里逼。
親家一鬼哭狼嚎的,女婿就用可憐巴巴的眼神看著我女兒,女兒立馬鬧騰起來,搞得我們頭疼不已,只好成為了冤大頭。
好在,我堅持了一條底線,那就是婚房上寫的是我們老兩口的名字。
沒有直接過戶給女兒。 三年前,我的女兒生下了外孫,打電話給我。
讓我去伺候月子:「媽,我婆婆身體不好,伺候不動我,你要是不來的話,我跟孩子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