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孩子凈身出戶,他風光再婚5年後車禍癱瘓,前婆婆跪求我復婚
導語:
都說「至親至疏是夫妻」,夫妻倆人,有的人是互相吸引而走到一起,而有的人恰恰是某種需求而走到一起。
也許正因如此,兩個陌生男女成為夫妻後,除了是至親的親人之外,同時也是利益的分割體,一旦利益發生衝擊。
那麼,兩人之間不但不是親人,甚至還有可能是仇人。
正如下面這個故事中的鄒芳一樣,結婚7年,婚後夫妻倆人一起加盟了一家美容美髮的連鎖店。
可孩子4歲時她發現丈夫有外遇,為了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她凈身出戶,而丈夫卻風光再婚。
5年後,她帶著女兒在另外一個城市生活,而前夫卻發生車禍癱瘓,不但被現任離婚,而且所有的存款也被前任捲走。
前婆婆找到鄒芳,求鄒芳回去復婚,說:我兒子需要你,我們家不能沒有你。
鄒芳會怎麼做呢?我們一起走進鄒芳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