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結婚的那天,我帶著兒子,去參加了他的婚禮,他看到我們娘倆,就像看到了蒼蠅,但親戚朋友都在,他不好意思驅趕。
我參加婚禮不是去攪局,我這個手下敗將就是想看看那個女人長什麼樣,我想輸得心服口服。
隨著婚禮進行曲,那個女人出現了,我頓時覺得自己太失敗了,她即使有化妝師的加持,也看著極為普通。
他看她含情脈脈,她看著他笑面如花,我竟然敗在了這樣一個女人的手下,我實在不知道自己輸在了哪裡。
5年以後,偶然的一次,我在市場上看到了前夫,他邋裡邋遢,我差點沒認出來他。
他拉一個小女孩,在耐心的一個一個的在挑雞蛋,挑完雞蛋還不忘講一講價。
我的天,跟我在一起的時候,他什麼時候買過菜呢?
他知道菜市場在哪嗎?
我剛想走過去,他媳婦騎個破腳踏車過來了:「老公,我去送孩子去舞蹈班了,你到家把飯做了,炒個馬鈴薯絲,等我回家給你蒸蝦米雞蛋糕!」
「好,好!」前夫連連點頭,他竟然會做飯了,蝦米雞蛋糕?
那是前夫最愛吃的菜,但我從來不做,因為我和兒子不愛吃。
他媳婦帶著孩子走了,我走過去:「你還好嗎?」我竟然有點心疼他。
他一愣,認出是我,他說:「我挺好的,不勞你費心,沒事我先走了,我還得回家做飯呢!」
多搞笑,他不再是那個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王老二了,他變廚子了!
看著他左手拎著雞蛋,右手拎著豆油離去的背影,我很心疼我自己。
跟我在一起12年,他何曾倒過一杯水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