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是三室一廳,我和丈夫一間,孩子一間,剩下一小間分為兩個區域,一邊是我們的書房,一邊有張小床可以當客房。 小姑子之前就吐槽過房間太小,床太小,睡著不舒服。這次決定要長住之後,她還讓我們把書桌搬出去,不然屋裡空氣不流通。
看著小姑子指指點點,我的心裡一頓火氣直往上竄。這套房子其實是我爸媽在我結婚前給我買的陪嫁房。 不過是考慮到丈夫的面子,我們從未對外說過,就連公公婆婆都以為這套房是他們兒子買的。
也不想想,在他們不幫忙拿首付的情況下,光靠丈夫那一月萬把塊錢的工資,怎麼可能買得起市裡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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