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親的棍棒教育,母親的忽視下,我慢慢地長大了。
初中都沒讀完,就和一幫村裡的一幫夥伴去了貴州打工,在那裡搬木頭,可以說做著最累的活,拿著最低的工資。
在那裡一待,就是近10年。
每天早上5點就得上工,夜晚10點才能回來,吃的是大鍋飯,白菜豆腐,壓根沒什麼油水,住的是大山裡的工棚。
因為實在太困,還曾經被機器將右手的三根指頭切掉,雖然經過手術,手指接上了,功能卻大大降低了。
老闆見我沒法再像以前一樣工作,給了我一些補償,讓我回了老家。
這麼多年外出打工的錢,都被父母拿走了,一方面供家裡開銷,另一方面供姐姐上大學。
之後,在父母的安排下,我成了家。 女方要的禮金不多,看上去也是個老實本分的樣子。
雖說我並沒有太大感覺,但想想只要能過日子,別鬧矛盾就行。
可沒想到,結婚後,我的日子變得更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