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在一家國企實習,一個月才3萬出頭,準岳母一口氣就要走我15000元,以後的日子可怎麼過?
婚禮過後,我與王娟商量度蜜月的事。之前我答應她,要帶她來個西藏十日遊,可如今,我沒底氣啊!
為了娶到她,我把這兩年上班的存款都拿給了我爸媽。
現在我是口袋裡比臉都乾淨,王娟想用那30萬元聘金,我拒絕了。
因為我算了算,縱使我們精打細算,也得20萬元,再加上給雙方父母買禮物,那30萬元就要見底了。
我的薪水是每個月15號發,與岳母簽的協議是每月1號必須把錢轉過去。
我說:「老婆,我們現在有家了,我得奮鬥了,下個月我就能轉正了。
我先趕緊努力一把,爭取讓主管把我安排到薪水高的崗位上去。」
在我的建議下,我們來了個自駕環島,各種花銷都算上,三萬元就搞定了。
國企的薪水即使轉正後,也不過三萬五。
但人員多,雜事多,今天有同事的兒子結婚,包1600元,明天主管的岳母去世,包白包1200元。最後算算,到自己手的也不過15000元。
給了岳母的每月15000元後,我等於白工作了一個月。 堅持了半年,我終於投降了,我必須得趕緊找個能賺錢的工作。
因為王娟懷孕了,孕期營養費、檢查費還有孩子出生後的各種費用,想想我都頭疼。
岳母聽說我辭職後,偷偷把我叫到身邊,又讓我簽了一份補充協議,從現在起,生活費每個月給她多加5000。 我問她為什麼?
「我女兒現在是你們家的大功臣,你多孝敬我點,不是應該的嗎?」岳母一臉嚴肅地回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