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海就異地問題和林可經過協商,達成共識。
兩人說好最遲不能超過兩年,就正面解決異地問題。如果楊海的生意能好轉,林可就辭職,到他的城市找新工作。
如果楊海的生意持續不好,就把店面盤出去,到林可的城市找工作也好,繼續做生意也好。總之,兩個人必須生活在一個城市。
然而,楊海的生意一直不好,但他不想離開自己熟悉的地方,到林可的城市生活。於是,異地的問題一直沒有解決。
因為他的反悔,讓林可對這段婚姻,開始感到失望。
02.異地婚姻的艱辛
楊海在婚姻結束後,才意識到這一點。仔細想想,夫妻異地這些年,所帶來的後果,基本上都是林可一個人在承擔。
林可所有的生活開銷、家庭事務,全部是她獨自解決。另外,楊海生意不景氣,需要資金周轉時,林可還會把積蓄拿出來支持他。
而且,因為他做生意沒空,而林可上班有假期,這些年的每個周末,都是林可忍受奔波之苦,在兩個城市間來回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