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所以,愛是會消失的,對嗎?
對於不愛的人,愛是消失了,但對於ta還愛的人,愛不會消失,只會轉移。
面對要走的人,要學會放手;已經轉移的愛,就不要再糾纏;而心裡沒你的人,要學會不再打擾。
求而不得未必是遺憾,因為只有搶不走的人,才是正確的人。
當ta決意要離開的那一刻,挽留、哭鬧、傾盡所有隻求對方留下,都不願意留下來時,請你不要糾纏,果斷放手,不愛就是不愛了,並且請你一定要帶走這幾樣東西。
1、把你給ta的愛與付出帶走
一段感情,如果一方變了心,並決絕地要離開,請不要裹挾著自己去糾纏對方,不要糾結自己,要果斷放手。
失去最愛ta的人,ta都不難過,你又有什麼好難過的,既然不愛了,就把對ta的愛與無條件的付出,統統收回。
Ta已經不再愛你了,你也需要與自己和解,將自己從這段感情中解脫出來。
雖然放下很難,但不放下,繼續糾纏,繼續無條件地付出你的愛,最後人財兩空的人,依然是你。
雖然很不甘心,這些年為ta付出的所有,投入的精力,花費的心思,就此結束,竹籃打水一場空,但因此沒有及時止損,你的邊際成本會更高。
要離開的人,你留不住;想留下來的人,你趕不走。
所以,當你無法改變分開的結束時,就接受離開的現實,並要狠心地收回,你對ta所有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