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要跟能夠「看見」你的人在一起
是什麼時候意識到「被看見」的重要性呢。
我和上一任分手的原因,是他從來不會想到我做一件事是因為什麼。他會覺得我為他沒有安排好約會發火是小題大做,可是他不會想到,我是冒著大雨,跨過半個城市來找他;他覺得我總是一忙完工作就要吵吵鬧鬧粘著他,可是他也不會想到,我從未真正跟他分享過工作中的任何難題和壓力,我只是希望在被生存裹挾的生活縫隙里,他能成為我一個舒服的依賴。
我的想法他不會去想,也不能理解,他只會以自己為出發點,來評判我的作為是否合他心意。
而我能夠決定和現在這個伴侶結婚的一大重要原因,是這個人能夠「看見」我。
我們一起生活的一段時間里,我做飯比較多,卻從來沒有洗過衣服、晾過衣服,哪怕是把衣服扔進洗衣機,倒進洗衣液,扭轉按鈕讓洗衣機自己去滾動,都沒有過。他總是說:「你扔臟衣簍里就好」。他說,你也是下班之後才買菜做飯,犧牲掉可以窩在沙發上玩手機的時間,才有了我們一頓一頓的晚飯。
是的,他真的能看到,我的付出、我為他消耗的時間跟情緒。我對他的愛,他都能夠具像出來,並且記得。
還有很多這樣的時刻,我睡醒為他倒了一杯溫水,他也會把我扔出垃圾桶的紙團撿起,我總是做他喜歡吃的菜品,他就會在周末給我買一個愛吃的甜點,在節日時買一束我喜歡的向日葵。
他總是能夠看到我的所作所為,懂得我的悲傷,我的弱點,我的優勢,我的分享,每一個我與他交談的時刻。這些都能夠被他「看見」。
這太重要了,愛不僅僅是心動的瞬間,更是主觀的體驗,是有溫度的感受。
我決定結婚的那一刻,這段關系裡所有的感情細節像電影一樣在我腦里回閃,所有在愛里的真切體會都歷歷在目,回過頭來看,值得承諾一生的感情都一定有跡可循。
從前的我,如同在大海中央,孤零零的一艘小船,偶爾風吹過,船帆會動一動,可終究行駛不了太遠。
當你撥開所有的雲霧,看到自己悉心澆灌的花朵盛開,那每一個日出日落,都是愛意的萃取匯聚。
在我領證的那天晚上,我盯著結婚證出神了好久,心裡想著:看啊,不遠處的海面上,有一艘和我一樣的小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