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婆婆一拿到徵收款之後,她就拉住我跟老公的手說道:「咱們是苦日子過慣了的人,現在我們雖然有錢了,但還是不能亂花,這錢只能用來我們一家改善生活用。
我年紀大了,有再多的錢也花不完,這錢都給你們,你們拿去買套房子住吧!」 我跟老公聽了婆婆的話都十分地感動。
不過在商量以後,我們還是拒絕了婆婆的提議:因為拿走婆婆所有的錢,這並不是我們的作風! 我跟婆婆說道:「媽,這錢不能全部給我們的,你自己也得留點,不然以後你花啥呢?
你就給我們50萬付首付吧,房貸我們可以慢慢還。其他的錢你自己留起來,以後慢慢花!」 結果,我跟婆婆好說歹說,她都死活不同意我們只拿50萬。
到最後在她的拍板下,給我們轉了100萬,這才罷休。 而我看著卡上新入帳的100萬餘額,卻陷入了沉思。 我心想:這100萬一大半用來買房子,剩下一點留著給兩個孩子做教育資金。
不過要是我爸媽跟弟弟知道了,想必還有的鬧。 所以,我毫不猶豫地把爸媽跟弟弟都拉黑了,我不想他們來鬧我,也不想婆婆因為這些家庭瑣事鬧的心裡不舒服。
因為她對我們真的是掏心掏肺了! 我不能為了幾個不關心我的人而傷害真正關心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