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我們都回了老家,想著要結婚了。但要結婚,肯定要讓我爸媽知道我戀愛的事情了,我爸媽一開始對我說的我有男朋友的事情還挺好奇和開心的。
但知道是王皓之後,就沉默了,過了一會,表示不同意。我說了很多他對我的好,點滴的照顧,還有自己對他的感情,但都沒有用。
不過終歸還是拗不過我的,我各種鬧騰,我爸媽最終還是答應了我倆的婚事。
談婚論嫁的時候,准婆婆的意思很明確,我家就我一個女兒,就不要弄什麼彩禮這些形式了,嫁妝就我家看著辦。
她不強求,家裡住的開,婚房就不單獨買了,就用原來王皓住的房間好了。
說的理直氣壯,我爸媽當時就火了,直接就不歡而散。還是我這個沉浸在戀愛中,傻乎乎的覺得有感情就行的人,努力的說服了爸媽。
最後我倆結婚了,沒有彩禮,婚禮的費用也是我家出了一大半,當然了我爸媽也沒給我嫁妝,因為被氣的。
我是婚後和婆婆還有大姑子母子一個屋檐下相處的時候,才知道我爸媽為什麼之前不喜歡他們家,才明白為什麼婆婆在兒子的婚事上這麼小氣。
原來大家說的沒錯,不是什麼故意說她壞話,婆婆就是個很難相處,還重女輕男的人,覺得女兒沒念大學,兒子念了大學,對不起她。
覺得大姑子離婚了可憐,誰都要照顧她,幫助她。然後大姑子所有的一切,都是她自己的緣故,怨不得別人。
我的個性其實真的不適合在這樣的家庭生活,加上後來我爸媽氣消了之後,也擔心我會和婆婆鬧不愉快,建議我們小兩口搬出來住。
要搬出來,肯定是要買房子的,當時我爸媽的意思是,在市區我倆上班的地方買套房子,寫我倆的名字,兩家各出一半的錢。
王皓當時也是同意的,說和婆婆商量,因為婆婆確實是出的起的。但婆婆不同意,說買不起房子就別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