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為了孩子,我也沒想過離婚,即使吵了好多次架,也總想著我老婆會回心轉意,直到這次我老丈人生日,2個小舅子說要把親戚都叫過來。
算來算去,生日宴要擺5桌,但什麼都敲定了,就是沒人提錢的事情,雖說老丈人也不是過什麼大壽,普通家庭其實自己一家人一起吃個飯就行了,沒必要請這麼多親戚。
但如果子女孝順,有能力,想要熱鬧一下,也不是不行,我作為女婿,也可以承擔一部分的錢,但讓我一個人買單,我不能接受,尤其是金額太大了,我這兩年的薪資雖然漲了不少,但也經不起折騰。
於是我和老婆提前說了,我說:「老婆,老丈人過生日擺喜宴,我沒意見,但你可不能答應一個人承擔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