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有過猶豫,但婆婆在旁邊又開始哭了,他立馬就同意了。我不知道,會不會有人說我冷血,都是一家人,都到了要坐牢的地步,幫一把怎麼就不行了?但我覺得我的決定沒有錯,小叔子之所以一次又一次犯錯,無非就是知道家裡會幫忙解決。這樣的人,要不是讓他自己承擔一次責任,是永遠都不會改的。
很明顯,公公婆婆和我的老公,都不願意讓小叔子承擔後果。那我就沒啥好說的人,只能離婚,因為不離婚的話,我也得跟著去承擔不屬於自己的責任,這4年來,一直都是這樣的日子,我過夠了。房子賣掉,錢一人一半,我拿著錢帶孩子走,我老公拿著錢,去幫他的弟弟吧。
拎不清的老公,也只能及時止損了,你們說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