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給兒買房,兒媳一句「不加我名我父母咋養老」,婆婆改名收房
導語: 有人說,父母跟子女的緣分分為兩種,一種是來報恩的,一種是來討債的。 來報恩的子女,父母自然少受苦受罪,甚至可以安享晚年。而來討債的子女,父母卻會吃盡苦頭,甚至會被子女所拖累。
孟阿姨和老伴全款給兒子買了一套房子,兒媳婦卻要求加上她的名字,美其名曰她對婆家也有貢獻。直到兒媳婦無意中說漏嘴「不加我名我父母咋養老」,讓孟阿姨果斷改名收回房子。
自述人:孟阿姨
有人說,父母看著子女結婚成家,也就完成了父母的職責和義務。然而,對於我而言,我要操的心卻不止兒子結婚成家。 兒子拒絕我們給他安排的相親,執意要跟門不當戶不對的外地農村兒媳婦結婚。
雖然我們也尊重兒子的決定,可每每想起兒子的自甘墮落,我和老伴就忍不住捶足頓胸,意不平。 兒媳婦雖然跟兒子是大學同學,可兩個人的原生家庭卻相差甚遠。兒子是獨生子,我們有退休金和醫療保險,晚年不需要兒子操心。
可兒媳婦卻不一樣了,她是家裡老大,還有個小她三歲的弟弟。兒媳婦的父母,也只是很普通的打工一族,以後養老肯定是要全權依賴兒子女兒,甚至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