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指出,此次修法新增與調整8項可疑態樣,連同原有規定,合計共14種異常帳戶類型,目的在於提升銀行第一線防詐識別能力,防堵不法金流流竄。
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表示,此次修正是綜合執法單位辦案經驗與銀行實務運作後做出的調整,讓制度更貼近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