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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量液態分裝瓶 舊規100 ml×1升透明袋,新規收緊為「單件≤50 ml、總量≤250 ml」。
換句話說,以往能帶的十支小香水,現在只能帶五支,且單瓶不得超半支口紅高。
護膚「分裝針管」最容易踩雷:針管刻度超50 ml,不管實際剩多少,一律算違規。
罰款600元起跳,液體當場倒桶。 可拆式行動電源 容量≤100 Wh仍可帶,但「外殼可拆換電芯」的設計被列為「潛在自燃體」。
現場無法判斷電芯品牌就開罰,900元。 建議改買「一體成形封膠」款式,並把容量貼紙朝外,縮短安檢判讀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