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說明,消費金可由本人親自領取,或委託年滿18歲者代為領取,代領時需攜帶通知單、身份證正本、印章及完整委託文件。
未成年人則需由法定代理人代領,並檢附相關身份及戶籍證明文件。如果民眾在上述時段皆無法領取,可於3月2日至3月15日期間申請轉帳,市府提供線上及紙本兩種申請方式,款項預計在4月30日前會匯入指定帳戶。若逾期未領取或未提出轉帳申請,將視為自動放棄權益,不會再辦理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