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組織FIFA,一般只是主張國家隊賽事期間,使用運動員的有限肖像權,商業開發需要和運動員協商分成,而國乒條款覆蓋範圍更廣,運動員難以抽身。
合同上規定,如果運動員沒有經過同意,出國參賽或者執教,乒協可以立即解約、索賠,像馬龍這樣的老將,面臨退役後職業選擇受限制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