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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父母需變賣家產?律師解答了
北車中山隨機攻擊案引發社會譁然,有網友日前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表示張文案發後已畏罪自盡,讓他不禁聯想到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並詢問其父母是否需變賣家產來賠償受害者。貼文一出,有不少網友表示「罪不及家人」,不過律師顏紘頤出面解答,指出「這個答案並不完全正確」。
顏紘頤談到,因為我國的繼承法制是采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的限定繼承,張文的繼承人也要繼承他這次行為所造成的全部損害賠償責任,但仍可以主張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來減輕或免除責任。顏紘頤認為,張文應該是沒有積極遺產可以賠償被害人了,所以父母如果是繼承人,依法要繼承他的賠償責任,不過除非他的父母沒有拋棄繼承又有無法主張限定繼承的事由,才須要變賣家產去賠償被害人,因此除了各項撫恤之外,被害者可能就只有犯罪被害補償金的補償(180萬元),坦言很無奈也很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