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頂新表示,學生在網絡上影射炸雞店老闆為狗的言論,確實有貶損他人名譽之意,可能構成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這提醒當事學生不要因一時失言而面臨法律風險。
這場原本計劃為「合作曝光」的行銷活動,最終卻演變成一場公關危機。行銷系學生在洽談合作破局後,不當地將矛頭指向店家,反而為自己上了一堂最真實的危機公關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