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圖/中天新聞)
現行條文規定,汽車駕駛無照駕駛、領有機車駕駛駕照卻駕駛汽車、偽造汽機車駕駛駕照、駕照被吊銷、註銷仍持續駕駛、駕駛執照弔扣期間持續駕駛者,以及無照卻指導他人駕車者,均罰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
三讀修正後條文明定,提高無照駕駛的罰則,機車駕駛人可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而汽車駕駛人處3萬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
另外,針對機動車輛噪音近來有嚴重增加的趨勢,依照環境部統計,近3年民眾檢舉案件數,從2021年1萬7482件,增至2023年3萬681件。警方通報件數從2021年1萬7457件,增至2023年7萬6561件。噪音車案件自2019年至2023年10月共受理逾25萬件,經環保局查證過後,實際通知到檢案件數僅8萬多件,占陳情件數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