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米,而鄰居家房屋圍牆高度僅94厘米,不符合規範,存在安全隱患。
小雲、小朵的父母作為房屋使用人和管理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應擔責。
於是,他們向岑溪市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小雲、小朵的父母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27萬餘元。
鄰居辯稱無過錯